投稿指南
一、稿件要求: 1、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、购买体验、性能详析等文章。要求稿件论点中立,论述详实,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。文章体裁不限,字数不限。 2、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(*.txt)。如果是文本文件,请注明插图位置。插图应清晰可辨,可保存为*.jpg、*.gif格式。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,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,而将插图另存,并注明插图位置。 3、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,最好压缩后发送。 4、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。例如句号为。而不是.。 5、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(真实姓名、笔名)、详细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E-mail地址等,以便联系。 6、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。 7、我们对有一稿多投、剽窃或抄袭行为者,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、经济责任的权利。 二、投稿方式: 1、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。 2、 编译的稿件,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。 3、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、稿件著作权: 1、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,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,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。 2、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,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。 3、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、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。 4、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,即不允许一稿多投。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,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。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。 5、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: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、复制、摘编、表演、播放、展览、发行、摄制电影、电视、录像制品、录制录音制品、制作数字化制品、改编、翻译、注释、编辑,以及出版、许可其他媒体、网站及单位转载、摘编、播放、录制、翻译、注释、编辑、改编、摄制。 6、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,未经我方许可,任何网站、媒体、组织不得转载、摘编其作品。

伪造出生医学证明?福鼎两男子被判决……

来源:医学与哲学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1-12-29
作者:网站采编
关键词:
摘要: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无法落户? 有人告诉你能帮你搞定一切 结果你猜怎么着? 案 件 详 情 #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事实 # 2012年至2013年间,刘一、陈二因其孩子未取得出生医学证明无法落户

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无法落户?

有人告诉你能帮你搞定一切

结果你猜怎么着?

案 件 详 情

#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事实#

2012年至2013年间,刘一、陈二因其孩子未取得出生医学证明无法落户,便联系被告人朱某勉,朱某勉承诺可以包办户口,但需要刘一、陈二提供相应资料并收取一定费用。

随后,被告人朱某勉联系被告人郑某提,将刘一女儿及陈二女儿、儿子的出生年月等资料交给郑某提,由郑某提上网委托他人伪造出生医学证明。朱某勉则利用伪造的出生医学证明帮忙落户,从刘一、陈二处各收取元后,支付给郑某提伪造出生医学证明相应费用。

郑某提得知张三的孙子未取得出生医学证明但需要落户,便上网委托他人伪造出生医学证明,收取张三3000元,并让朱某勉帮忙办理相关落户手续。

#诈骗事实#

2020年5月,朱某勉以帮助李四处理户口迁移需疏通关系送红包为由,骗取李四5000元,后用于个人生活开支。

法院认为

出生医学证明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的一种法律证件,由卫生部统一印制,上面统一印制有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”的公章,属于国家机关证件,被告人郑某提伙同他人伪造出生医学证明,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。被告人朱某勉伙同他人伪造出生医学证明;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骗取他人钱财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分别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、诈骗罪,应予以数罪并罚。被告人朱某勉已将上述钱款如数归还李四,并取得谅解,被告人郑某提、朱某勉均已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,综合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,遂判决:

一、被告人郑某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。

二、被告人朱某勉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3000元;犯诈骗罪,判处拘役三个月,并处罚金1000元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4000元。

三、继续追缴朱某勉违法所得4000元,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被告人郑某提退出的违法所得500元,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

鼎法小课堂

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作为孩子出生后的第一本证,是有效的法律凭证,必须通过正当途径由国家获批的相关机关颁发,不得私自委托他人私下办理,更不得随意涂写更改。不要心存侥幸通过办假证给孩子上户口,一旦查处不仅面临法律的制裁,更可能给孩子带来许多无法预计的负面后果。

END

来源:公信福鼎


文章来源:《医学与哲学》 网址: http://www.yxyzxbjb.cn/zonghexinwen/2021/1229/969.html



上一篇:哲学中医 | 深稽博考 守正创新——“动-定序贯范
下一篇:市立医院二期(济宁市紧急医学救援中心)主体

医学与哲学投稿 | 医学与哲学编辑部| 医学与哲学版面费 | 医学与哲学论文发表 | 医学与哲学最新目录
Copyright © 2021 《医学与哲学》杂志社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
投稿电话: 投稿邮箱: